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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54节  (第2/3页)
的临床专家。    “石伯伯太客气了,应该说他教了我不少东西才对。”楚瑟很谦虚道。    史蒂文笑了笑:“杰森这次的文章写的很好,sci已经把他的文章评为年度医学论文了,他年底会来参加颁奖仪式,到时候,你就能在美国见到他了。”    “嗯,那太好了。”    她还没告诉史蒂文,石伯伯已经邀请自己参加颁奖仪式了。    说完,史蒂文又把她介绍给了同僚:“嗨,詹妮弗,汤姆,她是杰森的侄女凯特.楚,她打算四年以后进入哈佛医学院。”    “杰森的侄女?”解刨学教授詹妮弗对她很是亲切:“希望你以后选择我的课程。亲爱的小姐。”    “不过进入哈佛医学院不是那么容易的。”旁边的生物学教授汤姆倒是不以为然:“我们医学院只要在sci发表过文章的研究生。”    楚瑟:“……”    她上辈子没开挂都发表过sci论文,更别说开了挂的这辈子了……    ***    结束了和哈佛教授的会面,楚瑟就回到了宿舍,和珍妮她们商量选修课程。    开学的第一周,哈佛不会正式上课的,在这一周里面,学生可以随便拜访每个课程,一个礼拜以后再确定自己的class schedule。哈佛管这种轻松自由的选课程序为:cristration。学生们也可以借此充分了解每个教授,以便选择适合自己胃口的导师。    当然,楚瑟打算学医,所以她的课程都是在公共卫生学院,医学院两个之间选择。除此之外,她还想去隔壁的mit(麻省理工)选修frank snowden教授的流行病学。    ——从哈佛出门,搭两站地铁就到了位于kendall的麻省理工了。不少哈佛的学生都会同时选修两所大学的课。    课程的组成倒是和国内差不多的,25%的通识课程,25%的选修课程和50%专业课程。    珍妮她们做的功课比较足,也就拿出心得和楚瑟分享:“malan教授的sce of living systems(生命系统科学)是我们必须选的。这门功课包括了很多生物、化学还有环境科学的知识,教室是在哈佛的科学中心。”    “还有这个,fuals of neurosce,脑神经学,在美国,赚钱最多的医生就是脑神经医生了。”    卢安达也知道的不少。她来自亚利桑那州的一个贫困家庭,之所以选择哈佛,纯粹是为了以后找份高薪的体面工作的。    “fuals of neurosce在哪上的课?”    楚瑟也对脑神经学感兴趣,但是和这两位小伙伴比起来,她做的功课实在太少了。    卢安达开心道:“在kresge building,也就是哈佛医学院里面。”    “那我一定要选这门课。”    楚瑟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。    卢安达又翻了翻手中的选课资料:“除了选修课之外,我们今年还需要选择一门辅修的语言,你们打算选修哪一门?”    珍妮道:“我会法语、西班牙语、意大利语和拉丁语,接下来我想选修德语,那你呢凯特?”    “法语吧。”    楚瑟在语言方面是弱项,这也没办法,一般来说越往上学习,科目就分的越细。她在复旦本科阶段虽然选修过法语和日语,但是都没有去过这两个国家进修。等到研究生学普外科,博士细分到胸外以后,就几乎没有外语的用武之地了。    现在重生上大学,就可以将语言这一块短板补充起来了。将来如果游学法国日本,将会有很大裨益的。    就这样,经过了一周的考虑,楚瑟通识课选择了生命系统科学,选修课包括:疾病的话语、细菌的历史、公共健康与不平等、脑神经学等七个课程。辅修的语言是法语。除此之外,她还加入了两个社区服务的社团。    卢安达加入了一个非洲公益捐款社团,她想以后有
		
		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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